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中的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节资金运用范围第六条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
【答案】:AC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规定。《保险法》第106条第2款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 银行存款;(二) 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 投资不动产;(四)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据此,本题为 A、C。
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中国的“隐形地主”,坐拥资产6.2万亿,孙宏斌靠他一单赚150亿
1、中国的“隐形地主”,坐拥资产2万亿,孙宏斌靠他一单赚150亿提到金融界的“三马”,很多人都能很快地想到“马云”的阿里、马化腾的“腾讯”。而第三位姓马的大佬,似乎一直隐藏在两个人的身后。
2、融创中国的 孙宏斌 曾经公开表示 :“我要感谢平安银行,他一单就帮我成功赚了150亿!” 他又是何人?怎么有这么大的面子请马明哲出手帮助他? 1988年, 25岁的孙宏斌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他刚进入 社会 就来到柳传志手下的联想公司工作。 第二年,他就因为出色的业务能力,被破格提拔为企业部的总经理。
3、因为当时孙宏斌特别看好贾跃亭的造车计划,同时也非常信任贾跃亭,事实证明孙宏斌当时看走眼了。融创成立四年推向IPO,步步为营,跻身十大房企,此时孙宏斌45岁,祝福这位大咖,也祝福融创中国越来越好。孙宏斌投资乐视的第一逻辑就是“让它不缺钱”。
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及其禁止
五)从事创业风险投资;(六)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七)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资金运用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和专业原则,法人机构统一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操作。实行第三方托管,确保资产独立,托管机构不得违法操作。保险公司需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并签订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资产管理方面,委托投资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禁止妨碍受托机构和要求最低收益保证等行为。
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
保险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将2010年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16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明股实债被叫停法规:中国保监会新规定对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计划的影响 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在股权投资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近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叫停了名股实债股权计划,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什么是保险资产管理计划
资管计划的全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融资工具的一种,也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就其定义来讲,顾名思义就是集合投资人的资产,由专业的操作人(券商)进行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最早的资管计划是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试先行的。
险资就是保险资金。《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公布,将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
简单的说一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就像一般的资产管理一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保险资金或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也可以管理运用自有资金。资产管理公司不得承诺受托管理的资金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不得利用受托保险资金为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也不得操纵不同来源资金进行交易。
保险资金不能运用在
1、保险资金在运用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一般来说,保险资金不能运用在以下方面: 高风险投资:保险资金不能投资于高风险的项目或资产,如股票、期货、衍生品等。这些投资具有较高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可能对保险资金的安全和稳健产生不利影响。
2、保险资金不能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投机性活动:保险资金不能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机性活动,如股票、期货、期权等,以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到影响。非保险业务: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专注于保险业务,不得从事与保险业务无关的非保险业务,如房地产、制造业等。
3、高风险投资:保险资金不能投资于高风险领域,如股票、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因为这些投资的风险较大,可能导致保险资金损失,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非法活动:保险资金不能运用于任何非法活动,如赌博、洗钱等,这些活动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可能导致保险资金损失。
4、根据现行《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5、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6、将积聚的保险资金部分地用于投资,以实现保险资金增值的业务活动。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